既然有這麼多規定,為什麼長期以來很多人都認為福利是正當收入呢?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說,計劃經濟歷史上,我國企業普遍實行低工資制,多種福利是與薪酬並行的分配製度。比如防暑降溫費、工會福利費,還列入規章保障用途,難以“一刀切”。
  不過,雖然早在幾年前我國就明文規定福利的發放範圍,但記者調查發現,在實際操作中,一些企事業單位巧立多種名目,讓福利涵蓋內容遠超規定。中部某大型國有上市公司總會計師透露,僅該企業的福利費就可列出77大類:節假日津貼、職工體檢培訓、企業年金類計劃、差旅通訊補助、下屬醫院開支、產品優惠體驗、工會活動,一家企業就有幾十種……
  近年來,福利開支的“異化”更趨嚴重,福利與腐敗更發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繫。  (原標題:隱患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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